【雷国不動産】與本公司完全無關
本公司向香港地區的投資人提出以上聲明,請各位投資人注意。
並在下文中說明事件始末。
◎5月上旬 本公司接到許多香港地區投資人有關「雷國不動產公司」的詢問。詢問內容在此不再詳述。
◎5/13 本公司對雷國不動產公司的網站進行情報的調查後確認:雷國不動產股份有限公司不法擅自登載本公司的「宅地建物取引業」執照號碼,並作為營業行為使用。
◎5/16 本公司人員親至雷國不動產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上的福岡總公司查訪,並與該公司總經理潘献国先生面談後,確認上述刊登本公司執照號碼之事實。
以下是潘献国先生說法的整理:
- 對香港分公司的作為並不知情。只是經由香港分公司介紹有意購買日本不動產的顧客而已。並沒有看過香港分公司的網站,也不負責管理。
- 該網站是香港的合作夥伴所製作,與本人無關。本人提供公司資料僅作為在香港招攬投資所需。
- 對托馬斯不動產股份有限公司一無所悉,之前也不曾聽聞。
雷国不動産的問題所在:
- 使用其他公司的宅建業執照號碼進行不動產營業(廣告行為)。
- 網站中有關「公司概要」的登載上,使用了欺騙不實的內容。記載公司設立於2010年,網站中相關新聞報導卻刻意將2013年的新聞更改日期為2011年。而雷囯不動產在日本取得宅建業執照是在2013年1月29日[福岡県知事(1)第17235号]。但網頁上廣告的登載日期卻是2012年。
- 該公司網站位址取得是在2013年2月14日(報導的日期理應在此日期之後)。
- 該公司香港分公司未向香港當局正式提出外資企業應辦理的營業登記。
- 如果該香港事務所與雷国不動産無關,只是合作夥伴的話,則當然並未在日本取得宅地建物業的營業執照。依法網站上不能刊登不動產的廣告,當然也不能執行契約業務。也就是說,雷囯不動產只能在日本國內執行不動產仲介業務。
而不論雷囯不動產是否為在日本取得執照的宅建業者,卻擅自冒用本公司之執照號碼進行營業行為、招攬顧客。假使真的只是香港的合作夥伴不當行為,潘献国先生不知情的話,在本公司明確告知後,潘献国先生理應對香港合作夥伴所做的損及公司執照信譽的行為提出訴訟等追訴。但潘献国先生卻只是電話要求香港分公司更正網頁內容,而仍讓其繼續營業。
此外,潘献国先生的名片上印載著香港辦公室地址及QR碼,直接連結網站內容,潘献国先生怎麼可以推說對香港分公司的作法不清楚?
另外,該公司網站中有關「常見問題」項下的內容,也大部份都是從本公司的網頁上轉載。雖然本公司認為內容中的問題都是處理日本不動產普遍的常識性問題,不願多所追究,但是雷囯不動產竟稱對這些登載內容擁有著作權,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
而在網站上得知,該公司訂6月14日將在香港舉辦「福岡投資業主會」。不知當天在現場,潘献国先生會不會針對這個事件向業主們提出說明? 如果雷囯公司能夠深切反省,本公司可以不予深究。但是如果只是以「本人並不知情」或「單純的登載錯誤」來推諉狡辯的話,本公司將會採取後續的法律追究。
今後,本公司將持續注意雷囯不動產的相關營業活動,並提出必要的應對措施。
對於此事件造成香港地區投資人們的混亂和困擾,本公司也十分在意。今後本公司將更致力於提高營業品質,提供符合每一位投資人需要的服務。
也希望各位投資人能夠繼續給本公司支持與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