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進行海外不動產投資的「不動產租賃管理支援服務」
「完全站在投資人立場考量的租賃運用管理!」
站在投資人的立場考量,讓投資收益最大化!是本公司一直以來經營努力的目標。因為從銷售到運用管理持續性的負起責任,所以本公司在銷售時不但事前會有嚴密的「不動產調查」,更會提供包含「租賃市場調查」的實務上之建議。從購入到管理「一條龍」式的服務,在品質及後續的管理上對您的託付負責。
■為您檢視是不是有影響您收益惡化的支出浪費?是不是能夠確保對您的交易負責到底?
本公司 | 其他公司作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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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及管理 | 本公司一貫作業 | 大部份會分開委託處理 | ||||||
銷售後與投資人間的持續服務 | 從銷售到運用管理、出租、修繕等均由本公司一貫負責。持續為投資人提供服務。 | 銷售後妥託其他公司管理,沒有持續性的互動。 | ||||||
每月運用管理費 | 月租金額☓5%(消費税外加) 【最低管理費1,500日圓】 |
月租金額☓5%(消費税外加) 【最低管理費4,000日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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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室時運用費 | 無租金收入時不收運用管理費 | 各公司規定不同,部份公司會收取 | ||||||
納税管理人代理費 | 免費 | 須付費(費用各公司規定不同,需估價) | ||||||
所得稅申報代理費 | 福岡和東京費用有差別 區分所有權物件10戶內為2.9萬日圓+消費稅。詳細及其他情況請洽詢。 ※獨棟物件另外估價 |
5萬〜10萬円 ※獨棟物件另外估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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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青色申告報稅 | 每年5,000日圓+消費稅 | 須付費(費用各公司規定不同,需估價) | ||||||
以白色申告報稅 | 不建議 | 沒有事先說明、有的物件採白色申告 | ||||||
修繕費用 | 本公司自己有施工部門,費用低於市場行情。 | 外包施工,費用較高。 | ||||||
管理運用地區 | 福岡県、東京都 | 各公司不同(依委外公司而定) | ||||||
租金收取 | 可以採海外定期匯款也可以到日本收取、依投資人個別要求處理。 | 大部份是海外定期匯款 |
租賃管理支援服務
居住在台灣的投資人投資日本不動產時,會面臨各種問題,因此本公司備有解決不動產投資各項相關問題的管理業務「租賃管理支援服務」。租賃管理支援服務最大的特色就是「代租服務(約為設定租金之90%左右)」,無論是否有人承租,本公司保證支付屋主一定的租金。由本公司向屋主承租物件,將原本應該由屋主親自負責的收款管理業務一律委任本公司處理。另外,在日本擁有收租物件時,有義務繳納固定資產稅與所得稅等稅金,而本公司能代理屋主處理繁雜的稅務問題,並且提供納稅試算及納稅管理的服務。因此每逢納稅時,能幫助屋主節省國外匯款的費用。
此外,本公司在台灣國內也設有據點,無論是中文洽詢或聯絡、翻譯等問題,都有能迅速處理的體系。本公司依據租賃管理支援服務,在購買物件之後,能夠保證您擁有長期穩定的不動產收入,讓您安心地投資海外不動產。
※部分物件無法配合「代租服務」,購買時請事先確認。
主要業務
入住前 | 入住中 | 退租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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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合約一覽表
一般管理合約 | 附帶保證合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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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期間 | 2年~30年以內 (依不動產而異) |
2年~30年以內 (依不動產而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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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款日 | 當月款項於次月25日匯出 ※海外匯款一年3次 (2月、6月、10月) |
當月款項於次月25日匯出 ※海外匯款一年3次 (2月、6月、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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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屋租金保證 | — | 有 (依預設租金之8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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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保證(滯納金) | 有(依保證公司合約而定) | — | ||||||
業務委任報酬 | 支付給屋主款項之5% | 支付給屋主款項之10% | ||||||
調整租金 | 租屋者搬出時 | 每兩年更新一次 | ||||||
押金 | 本公司保管 | 本公司保管 | ||||||
廣告宣傳費 | 屋主負擔 | 本公司負擔 | ||||||
鑰匙管理 | 本公司保管 | 本公司保管 | ||||||
納稅管理 | 有 | 有 | ||||||
入 住 前 |
製作、刊登招租廣告 | 有 | 有 | |||||
招租(看屋) | 有 | 有 | ||||||
選定、審查租屋者 | 有 | 有 | ||||||
確認、審查保證人 | 有 | 有 | ||||||
製作、簽署租賃合約 | 有 | 有 | ||||||
產物險投保手續(屋主負擔) | 有 | 有 | ||||||
空屋租金保證 | — | 有 (依預設租金之8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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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住 中 |
受理租屋者詢問 | 有 | 有 | |||||
負擔小幅修繕管理 | — | 有(依本公司規定) | ||||||
付款確認 | 有 | 有 | ||||||
催繳滯納 | 有 | 有 | ||||||
房租滯納保證 | 有(依保證公司合約而定) | 有 | ||||||
勸說不履行合約者遷出 | 有 | 有 | ||||||
向不履行合約者提出訴訟手續 | 有 | 有 | ||||||
負擔訴訟律師費 | — | 有 | ||||||
製作稅務申報書 (付款紀錄) |
有 | 有 | ||||||
退 租 時 |
退租時的點交 | 有 | 有 | |||||
鑰匙收回 | 有 | 有 | ||||||
修理、修繕處理 | 有 | 有 | ||||||
室內修繕費用報價 | 有 | 有 | ||||||
屋主負擔恢復原狀費用 | 有(依預繳押金而異) | 有(依本公司規定) | ||||||
押金結算、退還 | 有 | 有 | ||||||
再招租 | 有 | 有 | ||||||
重新招租的租金設定 (市場調查) |
有 | 有 | ||||||
其 他 |
出售洽談 | 有 | 有 | |||||
活用其他資產諮詢 | 有 | 有 |